单独所有的房产证可以一个人卖吗?收房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民企网 发布:2023-06-27 15:07:25

房屋抵押是不是要将房产证给银行

房产证抵押贷款,房产证是否要押到银行要根据情况而定。

1、如果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话,这个要看当地的抵押部门的,有的城市抵押部门会收回房产证的原件,然后出具抵押他项权证给银行,等到还款的时候再去抵押部门解押,然后退回原件。另外有的城市抵押部门则不会收取房产证原件,但是他会在原件备注栏标注该房产已于某某年月日抵押给某某银行,债权多少,原件退还给贷款者,出具他项权证给银行。

2、如果是拿去民间融资借贷,民间融资债权人一般都会拿去抵押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后再放款给贷款者,和银行的手续也是一样的,相信民间融资借贷不会只收取贷款者的房产证而不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房产证可以挂失的,只收房产证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于设定的抵押物没有优先处置权。

房产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房产抵押需要是借款人名义的房产,如果有第三人共有,则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贷款的声明书;

2、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如果离婚后单身,则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3、需要明确贷款用途。抵押贷款一般用于装修、留学、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项目,如果消费者违规使用抵押资金,有可能被银行收回,因此消费者要注意政策风险。

4、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无法申请抵押贷款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处于按揭状态中,该房的抵押权其实就在银行手中,虽然借款人拥有使用权,但是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不能再次申请抵押。

5、小产权房不具备房产抵押贷款交易的权利的。这是因为小产权房实为无产权,如遇政策性用地规划就面临灰飞烟灭的可能,因此金融机构不予对该类房产抵押贷款。

房屋交付后业主收房可以延期多久

一般情况下,业主收房可以至多延期三个月,买方经催告后卖方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方可以解除合同。但一般情形下需按约定如期交房,不得延迟。只要超过约定的交房日期,就开始计算违约金。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收房有问题多久整改

房屋收房有问题整改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通常整改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整改时间需要与购房者协商确定,但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开发商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开发商和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情况,因此具体整改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应当及时要求开发商整改,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向开发商索赔。

单独所有的房产证可以一个人卖吗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单独所有是可以一个人卖的,如果是婚后房产,那么是夫妻共同房产,必须双方同意,一个人不可以买卖。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或者多人名字,是不可以单独所有一个人卖的,需要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同意之后签字,才可以卖。

房产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1、明确由谁来办理房产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此,法律上看,购房者本身是申请办理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

房开商对房产证的办理具有协助义务。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基于房开商对办理房产证的协助义务,现实情况中,尤其是对于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者而言,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房开商代为办理也不在少数。

2、明确办证期限。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了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期限。若是选择由房开商代为办理的,就应当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一个合理的期限,从而有效的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产权证。若房开商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办好房产证的,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另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买受人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期房)或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现房)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额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预期贷款利率计算。若购房者未在合同中与开发商达成办理房产证期限及违约责任的约定的,可依据上述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3、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收房流程是怎样的

1、当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时,开放商会通知业主具体的交房时间和位置,而要是业主并未收到通知的,一般是以合同上的交房时间为准。要是业主故意不办理交房的,那么在交房日期后的第二天,则被视为自动交房,产生的风险均由业主承担。

2、业主收到交房通知后,需仔细查看买房合同,明确自己和开发商各自需要负责哪一个方面,切记不可被开发商带着走,否则最好损失的,将会是个人的利益。

3、确认好交房所需要的具体流程,一般是先前往楼盘处进行签到,然后开始验房,没有问题后,便可办理相关手续,缴纳小区物业费。因而,在办理交房时,需带好相关材料,及足够的钱,以免浪费时间。

4、在验房的时候,需要注意的细节是有很多的。首先,是要测量室内面积,看是否与开发商给到的一样,再就是,要看墙、地、天花板位置,是否存在开裂的现象,都是要开发商修补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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